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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浙江苍南莒溪11公斤金砖失窃案有了判决结果。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的8名盗贼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刘某被判无期徒刑,其余7人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不等。
据了解,刘某等人都是贵州人,暂住在浙江温州永嘉县,平时沉迷赌博。2010年3月份,他们决定合伙作案,到附近的苍南“捞”一把。去年4月份,他们开着“修房补漏车”来到苍南县莒溪镇,伪装成补漏工到处踩点,并顺手开始偷盗。
2010年5月15日凌晨,刘某等人结伙再次前来莒溪作案,他们先偷了该镇宫外新村李家一个电饭煲,接着又撬门进入隔壁刘先生家,偷走一个保险柜。随后,他们将保险柜运至永嘉县上塘镇敬仁村一简易工棚内撬开。保险柜内有现金2.7万余元,金砖4块,总重11公斤左右,金戒指3个,银筷子1双,银勺子1只,各种银圆54个,小银圆4套,另外还有不少金银首饰及外币。刘某等人对这些物品进行分赃后逃窜。
接到报案,温州、苍南两级公安机关多个警种联合行动,连续鏖战十昼夜,辗转贵州铜仁、湖南怀化等地,相继抓获了刘某等犯罪嫌疑人,除少量人民币、银元外,4块总重约11公斤的金砖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总计价值近400万元,均被警方追回。(张乐、张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