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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讯伴随着农历兔年的到来,滨海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人才收到了春节后第一个“大礼包”。从今天起,《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先行先试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滨海高新区试点企业的相关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复后,企业高新技术人才将可获得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最高为1000万元。
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通过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此次滨海高新区出台的《办法》,主要针对高新区直属辖区内注册的公司,按照“采点试行,逐步完善”的试行工作方法,将由点带面逐步推广股权激励机制。评审将根据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行业发展潜力和企业所处发展阶段,以试点企业实际运营的经济效益为基数,以协议的股份期权相应金额为限,高新技术人才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不同梯度的资金用于认购试点企业的现有股份或定向增发股份。据悉,股权激励资金的股份期权占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股权激励资金由管委会奖励金、试点企业奖励金和高新技术人才个人资金三部分按一定比例构成。
滨海高新区科技局负责人介绍,有了这个《办法》,企业员工不但可以获得公司股权,还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实现了最大程度的融合,将有效促进高新技术人才来高新区创业发展,促进高新区的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记者张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