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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河北省近日公布《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让保障房的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省级住房保障办法。
《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设置的申请与准入条件清晰严格,使用与退出管理有规有矩。河北省住建厅法规处副处长李伟奇说:“为了保证准入公正性,对审核规定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进行审查。必须实际居住,承租期间不能闲置,不能转租,也不能出借。”
《办法》特别强化了对骗取住房保障行为的制裁。李伟奇介绍:“发生这种情况,由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并且将他的行为记录河北省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处三万元罚款,终身不再授予其保障性住房。”
针对保障性住房资金问题,李伟奇表示,办法明确政府要通过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住房。“鼓励金融机构来发放中长期贷款,鼓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这些鼓励条款都纳入进来了。”
在《办法》中还对保障性住房对象作出人性化的关照。“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我们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这些特殊困难家庭,应该优先出租或者出售,而且这些人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住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