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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来,天津市检二分院经过深入调研,就二审监督办案环节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一年多来,该院进一步完善二审监督办案措施,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主动延展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探索与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搞好检法对接,积极促成刑事和解。该院坚持把做好调解工作、促进刑事和解作为对轻微刑事案件结案前的必经程序。凡有和解可能的,都要通过释法说理、心理安慰、情绪调和、人性共勉、利益调整等多种方式,积极促成和解,并及时与二审法院沟通配合,搞好工作对接,恰当地使用宽缓的刑事政策。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不转移矛盾,努力做好不支持抗诉案件善后工作。针对由于不支持抗诉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善后工作。一是通过进一步完善不支持抗诉说理制度,将不支持抗诉的理由详细、规范、严谨地写成书面报告。二是将不支持抗诉的理由主动、耐心地告知下级院,确保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执法思想达成一致。三是把释法说理工作做深做细,努力化解被害人一方的不满情绪。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该院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贯穿于二审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四、坚持从大局出发,主动延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二审监督环节掌握着大量社会治安动态,该院非常重视这一环节的信息社情收集工作。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为正确决策和改进社会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源头性、基础性的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对信息社情的分析及审查案件中所作的社会调查,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刑事犯罪情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预防犯罪的宣教工作。此外还帮助一些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搞好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