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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年内全市将建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
●将配备老人日间照料室、青少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等
●选择建设舞蹈室、书画室等服务功能室
本报讯 (记者张晓嘉)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正式出台《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全市将建成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
五成社区将有服务中心
据介绍,五年内,市政府将每年资助建设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与此同时鼓励镇街和社区自行建设一批,逐步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力争到2015年,全市50%的社区(村)都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该局相关负责人称,中心将从居民最需要的项目入手,力争建成一个为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场所。
根据《办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必须配备老人日间照料室、青少年活动室、社会工作室及志愿者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市民学校、家政服务室、家庭服务室和计生服务室。
与此同时,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还要选择建设一批服务功能室,服务功能不少于下列的50%:舞蹈室、书画室、曲艺室、棋艺室、工艺小作坊、爱心小超市、社区餐厅、便民服务室。
不合格者限期整改
为确保各示范点能够按照标准和进度开展建设工作,民政局决定成立专项督导组,并于即日起挂点督导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
据了解,根据《办法》,考核结果为三星以下者,要限时整改完善,镇街、村社领导干部年度考评时不予相关指标的加分,取消运营社会组织日后参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资格,并扣除市资助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