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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符成龙报道 “我现在不仅住上了好房子,还过上了好日子,这一切多亏了党的好政策。 ”在自家的汉堡店里,阜新市清河门区棚改回迁居民胡成动情地说。去年8月,胡成从当地就业部门拿到3万元贷款,开了这家汉堡店。如今,胡成的汉堡店经营得红红火火,还雇了两名下岗职工。据悉,今年,阜新已争取到棚改居民创业借款132万元,目前已发放126万元,扶持创业主体24人,带动136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上去年和前年的借款数额,阜新已经为棚改回迁居民提供自主创业借款695万元。
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借款是省政府专项用于支持棚改回迁居民创业的资金,全省共有6个城市试点,阜新是其中之一。2009年,全省首批棚改居民创业借款发放仪式在阜新举行,阜新争取到179万元,让52名自主创业者尝了鲜。为进一步扶持创业,阜新出台了《阜新市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棚改回迁居民在养殖、服装设计、餐饮、木材深加工、养老托幼、玛瑙加工等行业开展自主创业,如果资金有困难,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此项借款。
据阜新市就业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和2010年,阜新市争取棚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借款569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1020万)的56%,申报额度及成功率居全省第一。这些借款帮助132户棚改回迁居民实现自主创业,并带动1110名棚户区居民实现就业,显现出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激发了棚改回迁居民的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