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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3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劝阻了当事人轻生的念头,使一起矛盾激化的婚姻家庭纠纷得以平息,从而避免了一起恶性自杀事件的发生。
原来,法院在审理原告赵某诉被告周某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由于该案属婚姻家庭纠纷,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周某紧抱挎包,神情激动,并扬言,如果不讨回公道,就喝农药自杀。办案法官分析这其中定有隐情,于是把周某叫进谈心室,与其促膝交谈。原来周某认为自从和赵某结婚后没少给家里做贡献,但财产不掌握,如再把儿子判给男方,人财两空,被扫地出门,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准备喝农药死在法庭里。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一边安慰周某不要激动,要相信法院和法律的公正;一边做赵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劝说,赵某终于同意在财产上做出让步,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戚振岭孙玉霞)
本报讯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运用协助执行机制,帮助受害人及时出院并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受到称赞。
2010年4月,李某被一辆货车撞伤头部。车主为宋某,挂靠在某装饰公司名下。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调解确认医疗费近12万元由宋某支付,装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未按期履行,李某申请执行。法官分两次执行了宋某2万元,并划拨了装饰公司近3万元,查封了肇事货车,但该车价值较少。李某因欠医疗费6万多元,医院不让出院。医疗费不结清,李某就无法就保险部分起诉。
法官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建议医院及时安排李某出院,待法院对保险赔偿款执行到位后再将医疗费汇给医院。医院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为李某办理了出院手续。
2011年1月,李某起诉保险公司,经调解保险公司赔偿61万元。之后,李某与宋某的执行案和解,宋某再付2.5万元了结纠纷。保险公司汇来61万元赔偿款,法院将其中医疗费部分汇给医院,余款发还李某,案件圆满了结。(钱俊华 于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