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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中的南方科技大学最近可谓是新闻不断——先是2011年初来自香港科技大学的南科大筹建团队的三名核心人员先后退出与南科大的合作,然后就是5月份深圳市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正局级的南科大副校长,以及发生在6月份的45名南科大学生集体拒绝参加高考。最近,又有一名学生提出退学。对于关心南科大教改实验的人们而言,这些消息的接连出现使得人们对南科大的未来充满了隐忧。
南科大的设立目的是为了探索现代大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思维和新方法,为此它提出了“去行政化”和“自主招生办学”等口号。知易行难,口号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口号一定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就“去行政化”而言,正局级副校长的公开选拔让人们对这一口号在现实中究竟能走多远表示怀疑;就“自主招生办学”而言,南科大在其自主招生宣传中所提出的“自主招收高二学生”、“自授各类学位和文凭”等主张和做法,已经隐晦地受到了国家教育部门的反对。
5月27日,在回答南科大45名教改学生今年是否必须要参加高考的提问时,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支持南科大的教改探索,但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可见,教育部的态度是:支持南科大在遵行国家教育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实施教改探索。有评论认为,南科大的教改实验或许正在成为一个改革悖论:如果对它放权,则无规矩可言;如果维护常规,则无改革可言。因此,南科大的教改实验者们注定要走一条充满风险、争议甚或失败的改革之路。
也许从制度形成和制度创新的角度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南科大在教改当中所遭遇到的各种障碍,因为这些障碍的产生正是传统制度与社会发展现实之间的矛盾体现。作为一种调节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制度的诞生是人类文明智慧的结晶,它是人类社会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低级走向高级的重要表征之一,但是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必定会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换而在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因此,制度创新既是社会现实发展变化的需求和写照,又是推动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的重要力量之一:从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来看,没有商品经济制度的创新,就没有繁荣发达的市民社会;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就没有琳琅满目的知识产品;没有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就没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这就是制度创新与社会现实及社会发展之间的辩证互动关系,同时制度创新又以人们在思想观念上的创新为先导。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确立的基本教育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所确立的高等教育制度构成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在这些制度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蓬勃发展。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这些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衍生出了很多问题,以高校为例,目前存在的典型问题有:国内高校的教育模式和管理体制已经被高度的“同质化”、高校的行政化色彩日益浓厚、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仍然十分有限,如此等等。因此,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现实已经要求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需要作出必要的创新和调整,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规范和治理在新的社会条件和时代背景下的(高等)教育事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也明确指出“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那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将政策目标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行动。
如果我们一味地固守传统制度,不允许对其进行一些必要的改进和调整,那么我们所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次宝贵的制度创新的机会,而且我国与西方国家在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差距将有可能被进一步地拉大。有鉴于此,我们有理由对南科大所奋勇实施的教改探索加以鼓励和肯定,因为,这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创新乃至飞跃的一个历史性契机。
(作者系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