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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南京一居委会要求前来盖章办证的民众先买50元福利彩票,否则就领不到证。对此,南京市秦淮区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解释,因为今年南京市的“福彩”销售任务较重,所以他们让社区也承担了一部分的销售任务。(央视8月22日报道)
“福彩”是国家通过彩票来募集济困助弱的资金,这是一项公益性、慈善性的经营行为。但是,不管是公益性的还是赢利性的,都应该本着自愿的目的,否则,不仅仅是无德,而且涉嫌违法。
据南京市秦淮区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主任赵玉虎解释,“今年福彩任务比较重。年初就开会要求福彩进社区。就是通过社区发动群众推销福彩。”
众所周知,福彩和其他商品一样,是不折不扣的市场行为,消费者可以选择买,也可以选择不买。没有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可以把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搞“强买”,否则,就属于“强迫消费”,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明显与法律相抵触的行为,难道可以堂而皇之的以“开会要求”贯彻下去吗?
同时,笔者注意到,在这个新闻中,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社会事务科主任陆建树介绍,前段时间红十字会进行捐款,给社区下达任务的时候,社区问工商局能不能捐点款,工商局没同意,社区说那买一点福彩吧。
无独有偶,不久前,江西新建县石岗镇民政所在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时,强制低保户购买福利彩票,遭到了当地居民的强烈抵制,事情还未尘埃落定,就又发生了南京“强买”福利彩票,笔者想问,是彩票病了,还是发行彩票的制度病了?
事实上,发行福彩的目的,就是通过彩民小小的善意,为自己带来期望的同时,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奉献爱心。这样的积土成山、积水成河,才能汇聚起爱的高山大海,才能有血浓于水,心手相连。如果靠强买、强销,彩民一肚子气,哪里还有爱心可言。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发行部门,不要层层加码,摊派销售任务,强压指标。因为这样做不但会亵渎爱心,玷污政府部门的形象,而且会损害干群关系。须知,公章是政府权威、公正的象征,而不是赚取部门利益的“拦路虎”。利用权力,以公章相要挟的行为,是极其错误和荒唐的。(蔡正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