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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讯(记者杨野杜海)一涉恶团伙的3名被告,22日被长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到8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长寿区法院介绍,3名被告是被以强迫交易罪判刑的。让人难以置信的是,3名被告强迫交易的,居然是潲水油。
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劳教期满回到长寿的但佳哲与朋友朱永亮策划经营潲水油生意。当时长寿城区已有一名合法经营潲水油的商户黄某。二人认为,要想赚大钱就得垄断经营,于是便以恐吓方式,迫使黄某退出当地潲水油收购市场。
但、朱二人收售潲水油生意越来越红火,但他们发现市场上还有其他潲水油收售户存在,一些养猪户不愿意将潲水油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他们,他们无法控制潲水油价格,难以实现垄断经营、牟取暴利的目的。
为将其他潲水油收售户彻底赶出当地市场,但、朱二人将刑满释放人员吕祖文拉入伙,同时,雇用任某、钟某等人充当打手,对本地养殖户及外地收购商实施恐吓、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迫使长寿城区及附近的养殖户汪某等人以低价向其出售潲水油,并迫使外地商人梁某等人高价收购他们的潲水油,从中谋取非法暴利。
2011年7月12日,但佳哲到案接受公安机关调查;7月13日,吕祖文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14日,朱永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3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共同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长寿法院认为但佳哲、吕祖文、朱永亮等人为垄断长寿地区潲水油市场,获取高额利润,雇用任某、钟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通过语言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他人低价向其出售潲水油、高价收购其潲水油,对长寿城区及郊区潲水油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品交易市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