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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这是一支满载荣誉的队伍。 2008年以来,他们相继获得了“全国先进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检察系统计财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政法单位50佳”、“省检察系统基层建设示范院”等集体荣誉,2009年还被评为“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如今,在鞍山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他们用亮点频现的创新业绩,一如既往地傲立于检察工作前列,打造出钢都检察工作的“亮剑”品牌。创造性地提出案件承办人、业务主管、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疏导方式进行矛盾化解的“三位一体”模式;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力量,参与罪犯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探索在开放式环境中对罪犯进行监管教育的方式方法,设立社区联络工作站;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东北地区第一个引入“合适成年人代理制度”……
一个个社会管理创新杰作,一次次地被关注、被肯定,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用事实证明了检察系统在社会管理创新中不仅有可为,而且是大有可为!
这是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队伍。他们不仅出色地办理了轰动全国的“非法认驰”案件,其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总结交流会”上得到推广;他们办理的“保险公司单位行贿”案填补了全省“查办职务犯罪新罪名”的空白。
这是一支人才济济的队伍。全院82名检察干警中,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就达29人,他们推行的“教育培训”做法得到省院的高度称赞。
多措并举
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路线对政法工作的时代要求。检察工作必须从运行机制上作着眼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的基础上,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勇认为,只有下沉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更加贴近基层,才能更加广泛地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联系,更加方便地服务基层群众,更加切实地履行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三位一体”是铁东区检察院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中创造性提出的特色工作机制。他们要求案件承办人、业务主管、心理咨询师对一些案件当事人通过心理疏导方式介入进行矛盾化解。在对一些情绪失控、焦虑、狂躁的上访人在接待处置中检察院坚持运用心理咨询师介入疏导制度,通过该院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检察人员有效地疏导,让群众恢复理性平和,一些案件得到了有效处置。如侦监科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被害人亲属因悲伤情绪和愤怒的心理失控穿孝衫、打横幅到检察院上访,该院两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通过专业沟通技巧经过细心劝解、释法说理,最终化解了此次上访事件。
延伸触角广开信息渠道。铁东检察院一直坚持信访工作矛盾化解走群众路线,一方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96715服务热线的方式24小时开通检察院的化解矛盾热线、QQ群,方便人民群众的解决生活之忧、个案之困、政策不明等问题。另一方面每周都派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单位成员到社区、到基层通过事先约谈或集中处理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因群众不理解导致的对检察院工作的不信任。
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社会管理创新中,铁东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县区院中开展了信访风险评估工作,在对自侦案件的环节中撤案、批捕或不捕,公诉环节中的不诉等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之前应对是否可能存在信访矛盾问题进行风险排查,如可能出现引发信访案件发生的不稳定因素,相关部门应当将风险向控申部门进行通报并备案,同时做好相关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防止带病结案。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有效化解了百余起因不捕、不诉或撤案可能引发的新的社会矛盾发生。
多方联合协同工作。在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当中,铁东检察院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矛盾双方的各自合法权益,探索检调对接模式,通过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多渠道化解矛盾。对一些非法效益诉求的信访案件,以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召开由听证员参加的听证会,听证员由铁东区检察院聘请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该院的人民监督员担任。
立足检察职能,关注社会民生,铁东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社区检察工作站与企业检察工作服务站。两个部门的设立,在为居民与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接待信访、受理申诉和职务犯罪举报等服务的同时,还起到了有针对性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创建办案新流程关心未成年人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使其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作为审理全市城区所有未成年人案件的唯一一家检察机关,铁东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亮点频现。他们把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求的办案方法和规程,形成独特的办案模式,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起到了极好的效果。
为避免机械办案,彻底达到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铁东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运用检察职能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新途径。他们制定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若干规定》,通过选聘的基层司法人员担任社会调查员,直接参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家庭情况和一贯品行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深刻挖掘被告人的犯罪动机,检察院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再决定是否对其批准逮捕,这为未成年人今后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东北检察机关中第一个引进“合适成年人代理制度”是铁东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探索的一种新形式。所谓“合适成年人代理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当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在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难以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检察院为其委托一名适当的成年人到场维护其诉讼权益的一种救济活动。合适成年人一般由法律工作者、教师或社会工作者等人担任,其职责是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及心理慰藉等,减少讯问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惧的心理,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完成讯问,同时对讯问人予以监督,防止逼供、诱供、指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未成年人犯罪后能及时因势利导地对他们进行疏导、教育和矫治,不仅能使他们正确认识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及自身所造成的危害,知罪悔罪,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青少年对违法犯罪的自身免疫力,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预防重新犯罪,从而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为此,铁东区检察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是简单地一审了之,而是重视做好审后帮教服务工作,帮助他们重塑自我,重新走上社会。失足少年小明来自铁岭的一个偏僻小山村,由于特殊原因导致了他一直没有身份户口。四处碰壁无法找到工作的小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小明的特殊身份引起了检察干警的关注,要想帮助这个迷途的孩子,必须解决他的工作问题,而解决工作问题的前提必须从解决户口入手。干警们不辞辛苦往返铁岭与鞍山数次,通过采集看守所内小明父亲周某的血样进行DNA鉴定,确定父子关系;领着小明做骨骼鉴定,确认小明年龄,终于圆了小明17年的梦想,帮他上了户口。 “谢谢检察院的领导和干警们,我一定会在这里好好学习、好好改造的,有了这户口本,我出去后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以后再也不用依靠犯罪吃饭了。 ”拿到户口本的那一刻,小明感激得泪流满面。
创新社区矫正执行机制
开展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工作,对于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刑罚的依法正确执行,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铁东检察院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铁东检察院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力量参与罪犯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探索在开放式环境中对罪犯进行监管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了监外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发挥了监外刑罚在教育改造罪犯方面的积极作用。他们建立了符合区情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成立了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社区联络工作站,拓展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新途径,构建了创建平安钢都的新格局。
作为一项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铁东检察院把建章立制作为首要任务,出台了《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办法》,对社区矫正监督的具体工作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都做出了规定;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工作,干警在日常监督中会将矫正对象的表现写入“监外罪犯执行情况检查台账”,并通过口头或材料的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奖励或处罚矫正对象,有效调动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区矫正的积极性;规范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严格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的优越性在于能够使社区服刑人员保持与社会的接触,更好地回归社会;能够发挥司法、社区和家人的共同力量,能更好地起到教育矫正的作用。 ”李勇检察长表示,“我们希望尽最大努力把检察机关的力量延伸到最基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守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
参与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铁东检察院坚持把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变更执行、执行终止和日常监督四个环节作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重点,努力做到依法监督,到位不越位。
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铁东检察院始终把加强警示教育作为矫正改造的重要途径,采取个别教育与分类教育、思想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职业技能等日常教育,先后在各街办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十余场。
铁东检察院还依据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能按时自觉到公安机关报到,定期汇报自己思想和劳动改造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建议相关部门推荐其优先参加就业培训和就业;对自主创业的,积极与政府、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协调,在政策上给予优惠照顾和倾斜;对因家庭有特殊困难,或无力赡养自己的老人、抚养子女,或因身体有病、残疾等因素丧失劳动和生活能力的,积极联系公安、民政和社保部门,申请给予适当的救济和补助,帮助渡过生活难关,巩固矫正效果。
□本报记者/刘家伟
开办家长课堂向家长赠送法律书籍。
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
视频解答群众政策咨询等问题。
鞍山市领导到铁东区检察院指导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干警与社工一起对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
干警向少管所未成年犯赠送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