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30日宣布再度委任何沛谦为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副主席,任期两年,由2011年10月7日起生效。
何沛谦是资深大律师,自2003年1月1日起出任消委会委员,并于2007年10月7日获委任为副主席。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何沛谦一直积极参与消委会的工作,并致力协助消委会主席带领消委会。我们相信,凭借何沛谦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社会服务经验,定有助消委会在推动保障消费者方面的工作。”
据悉,再度委任的告示30日于政府宪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