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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广国际集团,一家曾经坐拥40亿元资产、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居全国第三的国有企业,却在短短几年间陷入亏损22亿元的困境。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亦因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4680余万美元,于今年10月被送上法庭。
吴日晶长期独占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大要职,“仅凭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资金。”一言堂,是导致国有资产巨额损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黑洞”的直接原因。实际上,在我国国企中因领导层盲目“拍脑袋”式决策而造成巨大损失的例子已有许多。至2009年底,中化集团投资开发的6个海外油气田项目中,3个项目累计亏损1526.62万美元;在2007年至2009年,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投入11021.8万元收购并改建高尔夫球场,每年经营亏损约700万元。而这些都是我国国企因缺乏合理的管理架构和决策体系而造成投资失误的案例。此外,当然还包括吴日晶此等有意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自己却从中获取了大量好处的恶行。
对“一把手”监督难度大,缘自“一把手”处于各级权力核心位置,对于人财物等有直接的掌控能力,各种监督手段容易被其不同程度地弱化甚至架空。尤其不少国企就像一个小王国,是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而且“一把手”行政级别很高,在企业拥有绝对权力。如果缺乏内部民主,或者职工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那么不自律的领导就容易出现贪腐问题。
但是,诚如决策层所反复强调的,反腐斗争更重要的在于预防。从源头束紧权力的口袋,从根本上改变监管权责不明、程序不实和手段单一无力的现状,才能打破一些“一把手”“一手遮天”的格局。也只有这样,国有资产才能从一开始便得到更好的保护,不至于形成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黑洞”却难以挽回。2009年,深圳宣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以20条具体规定对我市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分解,并设定了清晰的“禁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权、钱、人”等重点权力设限、监督。作为国内首次明文约束党政“一把手”权力的法规制度,《规定》建起了监督也是保护党政“一把手”的制度屏障。敢于监督,便要有可靠的监督保障。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缺乏监督的权力,并不都表现为缺乏监督机构或缺乏监督的法律法规,而更多地表现为监督者缺乏应有的权力。缺乏权力的监督往往使监督形同虚设,这正是现实中腐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深层原因。畅通监督途径,以制度保障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的真正落实,并以此来对抗“一把手”膨胀的权力欲望,才能有效构筑“一把手”的权力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