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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防范工作,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以加强校车规范化管理为着手点,以增强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切入点,以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目标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警力、落实相关措施,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行动中,交管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对校车、学生用车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学生包车情况,包括学生包车数量、包用车辆车况、驾驶人情况、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租用渠道等基本情况。对可以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运车辆,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校车统一标识,并完善校车、学生包车基础档案;对于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车主立即整改,在彻底清除隐患之前禁止上路运营。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直至整改合格;对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严格审查驾驶人资格,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定期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