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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广西银监局组织召开了银行业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最受瞩目的是广西落实“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政策措施”的内容。为推进银行大力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广西银监局推出了五大措施,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机构,将实施重点监督,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
发放小微贷增速要达标
为缓解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中国银监会提出了“一个重点、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对此,广西银监局将加大考核力度和改进考核方式,并将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督,不仅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还以适当的方式通报总行,督促其主动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一措施,预计将使得银行主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小微贷款多差别化管理
座谈会上,对广西各银行提出的“小微企业征信资料不全、贷款风险大,可用于放贷的资金太少,监管部门能否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存贷比进行差别化管理”的问题,广西银监局副局长郭鸿说,银行监管部门将根据各行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考核评价结果,科学合理设定差别化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同时,在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监管指标上,采取差别化的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指标。
在贷款时,不少小微企业主在银行方面得到的回答经常是:“钱已经放完了,没有额度了。”而这项措施,就将有效地释放银行在小微贷款方面的资金,而且,只有小微企业才能用到这笔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