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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毅近日,有能力支付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35万元的包工头吴某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初,吴某从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的瓦工、钢筋工、力工、木工等五项分包工程,雇佣100多名农民工来干活,工程在8月末完工。当工人找吴某领工资时却发现他“失踪”了,吴某的手机关机,其租住的房屋也找不到人。100多名工人中,一部分从吴某处领到了全额工资,少数领到了部分工资,有两个工种的工人一分钱未拿到,合计有40多人被拖欠了35万元。
于是,工人来到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吴某。监察局监察三科调查发现:8月中旬,经过全体农民工签字同意,吴某从开发商处拿到了69万元的支票,其中包括农民工工资35万余元。
根据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局认为包工头吴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便迅速将此案移送至哈市刑侦支队。9月末吴某在哈市被警方抓获,并承认自己已从开发商处领取了69万元人工费,却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挪为他用,同时承认采取关闭手机、频繁更换住址等方式逃匿。10月末,吴某仍未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哈尔滨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捕犯罪嫌疑人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