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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1月11日,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报告会上,詹红荔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报告团其他成员——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寿辉,南平三中政教处副主任马晓颖,福建日报社记者包骞,新生少年何根良从不同角度讲述了詹红荔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从今日起,本报将连续刊登发言节选,敬请读者关注!
詹红荔始终坚持“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承诺,怀着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追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到少年审判工作的始终,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她审理的近500起案件涉及1140多名少年犯,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高度信赖,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
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公正司法,更要能动司法
詹红荔认为,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她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在长期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实效。
有个学生叫小冬,家境贫寒,成绩优异,一念之差拿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庭审中,他真诚悔过。对这样偶然失足的少年,本可依法适用缓刑,但由于他是外来农民工子女,落实不了帮教措施,判不了缓刑。詹红荔认为,如果因此就判处监禁刑,这对小冬不公平,而且进监狱还有“交叉感染”的危险,可能会毁掉这个孩子。
为此,詹红荔来到小冬父母临时居住的社区,在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中为小冬寻找帮教人。为找一位老专家,她六次登门才把他等到。当詹红荔说明来意,老人反问:“这孩子是您家亲戚?”詹红荔摇摇头。老人再问:“那是受人之托?”她还是摇头。→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