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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吟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日前在广西、江西、山西三省区带案下访时强调,要不断深化对涉诉信访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的“四个必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五项制度”的要求,抓好抓实涉诉信访工作的规则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环境治理,全力破解进京访、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促进涉诉信访形势向好。
江必新指出,三省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既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又善于借助社会力量形成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既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又善于构建长效机制;既注重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善于争取良好的社会效果;涉诉信访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创新,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江必新强调,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人民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难度加大,承担的任务加重,进京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突出,涉诉信访形势敏感复杂。各级法院要在端正理念上狠下工夫,准确把握“司法人民性”的内涵,强化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克服厌战情绪。为此,需要着重抓实“四项治理”。
一要抓规则治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则进行治理,这是处理涉诉信访的基本准绳。”江必新指出,法治是规则之治,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必须在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对实体有错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案件经过审查处理依法得到纠正,瑕疵得到清除;对可以“治愈”或“补救”的案件要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矫正”;对确无瑕疵的案件,要维护判决效力和司法权威,避免乱开口子,以免形成不良社会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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