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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合肥12月11日电(记者朱磊)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安徽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子教育券实施方案》日前出台。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开始,安徽省“本省外县”迁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注册电子学籍时,将获得具有户籍来源特征的电子教育券。以电子教育券为收支凭据,学生可以到输入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此举是为了破解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公共教育经费问题,过去该笔经费都被划拨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学校,当孩子随父母离开原籍时,流入地政府不能将这些经费纳入预算,一些随迁的农民工子女因此被挡在了学校大门外。随着电子教育券的推出,“钱随人走”,随迁子女的异地就学显得便利许多。
安徽省特别强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能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