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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紧密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际,强化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初步构建了“制度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制约有力、诉求渠道畅通、勤政廉政双优”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反腐倡廉新格局。
一是在完善居民自治机制中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事务。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两委”成员由全体党员大会和全体居民大会票决产生,议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居民公开推荐投票产生。重大事项决策权全部交给居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建立以“党组织成员联系议事小组,党员骨干联系议事监事代表,议事监事代表联系群众”和“事前方案公示、事中问题提示、事后整改警示”为主要形式的“三联三示”群众常态化参与平台,让群众参与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治理。
二是在创新公开方式中推进各项事务公开透明。借助公众信息网等网络平台,变传统的“公开栏”模式为流动性更强、宣传面更广、手段更先进的新模式,将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重大事项决策、收入支出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网上公开,使广大群众在户里户外都能及时了解公开信息,并采取“回音壁”等方式搭建社区与群众交流平台,与群众在网上进行交流互动。推进“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等工作,在线解答听众热线咨询,受理投诉,公开反馈问题处理结果。针对城市辖区特点,深入居民院落开展信息公开,把“三务”工作定期发布到公示栏中,做到“信息入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在扩展廉政载体中深化预防腐败工作。推进“党建结对”,搭建共驻共建工作平台,采取“专家论证”、“政策咨询”、“联合课堂”等形式,为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干部能力提升等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党建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覆盖面拓展到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中,大力拓展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领域。采取“廉政景观进社区”、“廉政艺术墙”等形式,繁荣廉政文化,打造了一批地方特色浓郁的廉政文化示范点。
四是在争创“勤廉之星”中培育廉政新风。在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开展“勤廉之星”争创活动,充分落实群众知晓权、参与权、评议权,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助推各项事务民主运行。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每年年初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根据群众意见建议,按照分工就年度勤廉工作目标向参会代表承诺、公示,并与街道党工委签订勤廉承诺书,年底组织群众进行检查验收。推行“目标落实+组织考核+群众认同”相结合的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在此基础上,采取社区、街道两级推荐、网上公示、群众投票的方式,产生年度“勤廉之星”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
(据四川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