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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行政处罚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2010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开展了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主要是针对执法部门存在的议价执法、为罚执法、不按程序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在法定的裁量权限内将处罚标准细化量化,优化处罚流程,建立网上处罚业务系统和电子监督系统,推动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为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开展,青岛市建立了以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为召集人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指导,形成了市政府、市纪委领导,市法制办、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办等部门协作,各区(市)、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保证了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出台《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处罚权网上运行、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网络系统管理维护等作出具体规定,把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中,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按标准完成。
细化量化标准。对每个行政处罚事项,根据违规事实、金额、情节等因素,按照不低于五个档次进行拆分细化,避免使用“情节轻微”、“后果严重”等模糊性字眼,切实做到违法情节描述清晰准确,每个档次对应一个固定的处罚金额(类型),最大限度压缩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后,市级44个执法部门的6274项行政处罚权被拆分为28165个裁量档次,除去1116项无裁量空间的事项,平均每个事项细化后的处罚档次为5.5个。
搭建统一平台。组织执法部门对处罚事项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制定流程图,并将优化后的处罚标准和流程在网络上固化,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和部门业务网络系统。市、区(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所有处罚事项(除保密事项外)全部纳入到行政执法网络平台中,由原来的“纸上”运行转为网上运行。行政执法网络平台设有案源管理、处罚办理、裁量权管理、文书管理、统计分析等模块,行政执法部门从受理处罚案件到最终结案,整个过程全部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相关的标准、流程全都“嵌”入到系统中自主执行。对部分处罚事项,还把量罚的主要变量固定在计算机程序中,执法人员只需输入违法性质、违法情形等关键字节,系统就会自动“判罚”,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该系统自今年3月份运行以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有2857个处罚案件实行了网上流转。
实行电子监察。在建设处罚业务网络系统的同时,还配套建设了行政处罚电子监督系统,设置了综合统计、异常情况监控、案件过程监控、裁量标准管理、投诉督办等模块,对案件过程、裁量标准等关键环节实时监控。所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业务系统”中的操作情况都会反映到“电子监督系统”当中,一旦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标准进行处罚或随意更改处罚结果等违规现象,系统会自动预警,提示监督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系统分执法部门监督系统和市级监督系统两种。各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使用部门监督系统,对本部门所属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市监察局和市法制办使用市级监督系统,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对行政处罚的全流程、实时监控。
建设网上大厅。开通“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上服务大厅”。组织各执法部门将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细化量化后的裁量标准和处罚案件的案件编号、案件种类和性质、违法事实、处罚结果、处罚日期等全部在网络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网上大厅”设置了查询系统,与全市行政执法网络平台连通,被处罚人可以通过输入查询码,查询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资格、处罚决定书等信息。群众发现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中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以在该“大厅”的“投诉举报”栏目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举报,各执法部门负责受理查处,法制、监察部门进行督办。(作者系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