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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坚
针对网友发帖爆料中石化山西晋中石油公司销售经理卷款“跑路”、中石化挪用其他渠道公款补账一事,中石化集团称已展开调查,并将公开披露情况。(2月2日《京华时报》)
根据媒体报道,事发于2011年8月26日,而晋中公司直到10月28日才到当地公安局报案,中间拖延竟然长达两个月的时间。按照常理,携款潜逃既然是销售经理个人违法行为,当事企业理应第一时间报知警方,并积极协助调查,才能尽早使涉案人员落网,以便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然而晋中公司面对如此重大的案情,竟然一拖就是两个月,在此期间,晋中公司到底做了什么?
一个“头牌客户经理”,昔日的“销售状元”,竟然携巨款潜逃,人们不能不质疑晋中公司对员工的失察,以及管理上的混乱;根据报道所述,案发之后,晋中公司不是先行报案,而是通过挪用公款平账,更是匪夷所思,也难怪网友质疑其中是否有其他猫腻。
此外,一个客户经理竟能支配公司高达数百万元的巨款,也让人大跌眼镜。据了解,中石化方面早就禁止企业员工在销售环节通过个人账户或个人信用卡等金融工具为客户收取、支付各类销售款项。而该销售经理之所以能席卷巨额资金潜逃,恰恰是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油资金,那么,晋中公司平时的内部管理、对员工的监督教育,难道只是摆摆样子?
从收受客户款项,到携带巨款潜逃,这其中究竟有多少漏洞?从欲盖弥彰,到不惜挪用公款造假,晋中公司究竟有哪些顾虑?这些都需要厘清,才能真正回应公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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