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房东物业被告
本报讯(记者林靖通讯员孟凯锋)租住在十楼的李先生没想到,北京遭遇特大暴雨,雨水竟能灌进他的屋里,导致很多物品被浸泡。协商未果,李先生将物业公司和房主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先生诉称,他们一家三口租住蔡女士位于海淀区的一处十层的房屋。因该楼下水管道堵塞,去年6月23日暴雨产生的大量雨水不能由管线流入下水道,反而从地漏倒灌进十楼的室内,以致室内水深10至15厘米,阳台内水深达35厘米,家里存放在地板上的老酒、陈茶以及存放多年的纪念品等都被浸泡,严重受损;家具、家电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李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能及时维修已损坏的下水道,蔡女士也没有保证管线畅通,导致了这次雨水倒灌,因此要求物业公司和房主蔡女士共同赔偿损失近7万元。
物业公司认为,之所以出现雨水进入李先生居住的房间,是因为该房屋的阳台是封闭的,雨水无法顺利回流,这是房主的责任。事发后,李先生及其家人没有及时阻止事态扩大,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蔡女士认为,雨水倒灌的主要原因是当天的特大暴雨,大量雨水从楼顶下来,而这是老旧楼,设计上有缺陷,下水管无法满足大量雨水流出,才导致雨水倒灌。这些原因均非个人所能改变,因此不同意承担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