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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简称《报告》)显示,有38.9%的受调查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认同这一做法的公众占比为34.2%。撰写《报告》的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认为,从近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例看,外逃“裸官”大多是具有一定级别的官员,需要引起高度注意和警惕。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或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社科院《报告》发布的几组调查数据,凸显了人们对“裸官”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认知特点。其一,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高于普通公众,说明公职人员与“裸官”的距离更近,或者对“裸官”的切身感受更深,因而对“裸官”的认同度更高。其二,在受调查的公职人员中,职务和地位越高的人,对“裸官”的认同度也越高,一定程度上说明,公职人员的职务和地位越高,越具有做“裸官”的能力和条件,因而对“裸官”的认同度越高。
公职人员是国家公权力的执掌者,对捍卫国家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法律都明文规定,公职人员不得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因为公职人员与斯土斯民同呼吸同命运,是最自然的政治伦理和最基本的政治道德。一般情况下,法律虽然不对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作此限制,但配偶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着最亲近的关联,如果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只留下公职人员在国内做“裸官”,其对斯土斯民的政治忠诚多少都会有影响或损害。
中央纪委、中行组织部负责人指出,在配偶、子女已经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多数人能够遵守法律和纪律,安心工作,但也有人身在国内心在外,通过为配偶子女移居的国家谋取利益而获得私利;有的人由于配偶、子女已安顿妥当,自己非法敛财时更加肆无忌惮;有的人将大量非法财产逐步转移出境,一遇合适机会便抽身外逃。实际上,“裸官”如果不能遵守法纪,安心工作,成天只想着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则要么像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那样,丧心病狂地招权纳贿损公肥私,要么像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等人那样,早已对国内社会政治环境和国家的未来失去信心,早就着手为潜逃国外做准备,待时机成熟就拍屁股溜之大吉。
由近四成公职人员认同“裸官”可以推知,认同者大多对“裸官”政治忠诚度低下的现状及危害不以为然;有的公职人员或许对“裸官”身在国内心在外、毫无后顾之忧的状态十分艳羡,甚至不排除有的官员自己就是庞家钰、周金伙那样的“裸官”。这种局面令人担忧。
另一方面,近四成公职人员认同“裸官”也表明,现有党纪政纪条规中关于“裸官”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全面、严格的执行,没有对“裸官”形成足够的限制力和震慑力。2010年中办、国办出台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但公职人员在这方面的个人事项报告,仍然局限于内部监督的层面,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仍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前,亟须大力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加强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审查制度,适时将公职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升级为个人事项公开制度,将公职人员配偶子女出国(境)的事由及费用的数额、来源、用途等公开晾晒,以财产公开和任职限制(广东省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领导职务)形成对“裸官”的双重约束,推动公职人员政治忠诚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