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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文洁)广东省正推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广州市2010年实行控烟条例后的执法经验成为“问路石”。近日广东省疾病控制中心和省健康教育中心主办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研讨会举行,广州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实施控烟条例一年多开出罚单13个,涉及个人和单位,共处罚近8万元。执法程序繁琐、执法队伍不足、惩罚力度不够的问题显现。记者获悉,广东省控烟立法文本有望提交2013年省立法程序。
据调查我国人群现在吸烟率为28.1%,吸烟人数高达3亿,居世界之首,并且72.4%的非吸烟者暴露于二手烟。广东省的人群吸烟率为20.1%,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为63.8%,估计全省有4000万人正遭受二手烟暴露。
广州市于2010年9月1日出台实施《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深圳市全面无烟环境立法工作也取得进展。但由于缺少省级控烟法律,广东省大部分地区的居民无法受到无烟法律的保护。
继北京、广州、上海等五个城市先后推出本地区的控烟、限烟条例后,广东省也将推动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省疾控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上周末举行推动广东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研讨会。据悉,省疾控中心将开展系列立法宣传活动,力争把控烟立法文本提交入2013年省立法程序。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