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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深入南宁市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郭声琨到南宁市委机关,参观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展板,查看了南宁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的有关台账、档案和各级责任状等材料,详细询问责任状签订的具体情况。
在听取郭声琨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形成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的认识成果。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需要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来推动,需要一个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来保障。二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逐项盘点梳理各自承担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要抓检查考核,创新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机制,把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强力约束。要抓经验总结,加强成果运用,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南宁市各城区各县的好做法要相互借鉴,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要抓科学谋划,结合中央规划,根据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广西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三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快构建广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要健全科学发展保障服务机制,健全维护群众权益长效机制,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健全从严治腐惩戒机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机制。四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亲自抓,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政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责,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全面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