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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北京讯企业向银行贷款难,能否到企业贷款?按目前的法律,企业间不允许贷款,但国内一些城市已经松绑。为此,12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华泰科技集团董事长吴自祥提出,国家应该尽快从立法层面保护企业间贷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发布并施行的《贷款通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擅自从事金融业务。同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不过,吴自祥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到银行贷款困难,转而寻求民间借贷或者找企业贷款,现在民间贷款十分活跃,但却处于“非法”的状态下,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实操中,很多地方禁止国内企业间借贷,但对国内企业向国外企业借款却允许。吴自祥说,这种内外有别、内部也有别的差别待遇显失公平。
实际上,去年以来,浙江很多地方已经为企业间借贷“松绑”,以此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如宁波市中院依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指导意见以及法律精神,适度放松对企业间借贷行为的控制。依法保护企业间为生产经营所需、利率约定合法的借贷行为,“要有自己主营的业务,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利率不超过合法的范围”。
吴自祥说,应承认企业之间正常的互相借贷行为有效,并加以法律认可与保护,企业只能用自有资金对外放款,不能通过借款来实现放款。(尹安学、夏杨、陈晓璇、李青)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