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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莉)“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大力推广组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将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教育部表示,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
家委会应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此外,还应起到桥梁作用,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家长委员会应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避免发生伤害事故。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引导家长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教育部认为,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学校组织家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教育部门把建立家长委员会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把建设和组织家长委员会作为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内容之一。 J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