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5月27日118114热线消息(见习记者董程程通讯员常伟) 27日,博山公安分局山头派出所民警向本报反映,25日巡逻时,一位好心市民捡到一个钱包交给了他们,该市民不肯留下姓名便离开了。
民警介绍,25日上午,他们巡逻至执信路东坡路段时,一位看起来40多岁的男子在鸿鑫园饭店门口主动找到了他们,“那位市民上来就说他家住在附近,刚刚自己拣到一个黑色钱包,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正好看见我们来了,就把钱包交到我们手里。”民警说。不论怎么询问,这位市民也不愿留下姓名,便很快离开了。
经民警查看,钱包有现金6000余元及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等物一宗。看到这个情况,想到此时失主肯定心急火燎,民警便立即通过失主身份证登记信息查找失主,但失主马女士早已离开户籍地居住。
后经驻村民警多方打听,最终通过其邻居反映线索找到失主马女士。来到派出所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清点包内钱物一样不少时,马女士激动地说:“我掉了钱包已经心灰意冷,要不是你们帮忙,损失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