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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衡
之公民问政
□晏扬
5月28日,施工3年的山东海(阳)即(墨)大桥正式通车。这座耗资5亿元的跨海大桥,通车之前就确定免费通行,通车之日也没有搞任何庆祝仪式。然而,闻讯赶来看热闹的市民有上千人,整个丁字湾桥头就像一个集市,人们兴奋地谈论着大桥通车的种种好处,喜庆之情溢于言表。(5月29日《齐鲁晚报》)
海即大桥总跨度3000多米,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像这样的跨海大桥,收费似乎是正常的,不收费反而显得“另类”,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及桥梁的收费期限可达15年,当地政府放弃收费的念头,等于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巨额收入。
要做到这种“另类”是不容易的,得有让利于民、还路于民的胸怀,得有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责任意识和担当,还得有算大账、长远账、聪明账的眼光。海即大桥虽是连接海阳和即墨,但它一下子拉近了青岛、烟台、威海三个城市的时空距离,将由此形成“一小时经济圈”、“半日旅游圈”。海即大桥免费通行,节省了三地经济交流和人员交往的成本,由此带来的商机和“隐性财富”不可估量,地方政府在通行费上遭受些许“损失”,换来的将是更多、更重要的回报———不仅是经济上回报,更是民众口碑的回报,地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提升,这个回报比什么都宝贵。所以,海即大桥免费通行算了一笔聪明账,也可以说树立了一个标杆。
海即大桥免费通行,让人不禁再次反思公路收费问题。政府“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也好,政府通过招商修建经营性公路也罢,两种模式修建的都是收费公路,而收费公路林立,已经成为抬高经济交流成本和人们日常生活成本的“罪魁祸首”。当此之时,人们强烈呼吁公路姓“公”,回归其公益属性,但客观而言,这又谈何容易!人家的投资还没有收回,奈何?即使早已收回投资,但规定的收费期限未到,奈何?所以,尽管从去年6月至今年5月,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但正如《第一财经日报》5月29日所报道的那样,这项清理工作可谓“雷声大雨点小”,进展缓慢,成效寥寥。
逐步将既有的收费公路变成免费公路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从现在起,应逐步摆脱对“贷款修路”和“招商修路”模式的依赖,改由政府直接投资,多修建一些免费的公路和桥梁,就像海即大桥那样从一开始就还路于民。
实际上,近年来陆续有一些地方政府回购经营性公路(桥梁、隧道)的收费权并取消收费。比如陕西咸阳市回购两座大桥的收费权,自去年5月1日起供市民免费通行;深圳市政府回购梧桐山隧道收费权,并于去年3月30日取消收费。尤其是深圳市政府,为回购梧桐山隧道的收费权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痛定思痛,宣布今后道路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即以政府修建免费公路为主。
只有从现在起,依靠政府投资多修建免费公路和桥梁,不再积累问题,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才能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让公路真正姓“公”。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