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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本想开摩托车挣点钱养家糊口,没想到却不慎驾驶将老人撞死路边,没有保险,理赔艰难。今天上午9时,在肥西县人民法院,一起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名身体不便的乡村村民。
家住肥西县花岗镇八里村的村民吴某现年47岁,因其年幼时患有小儿麻痹症,并留有后遗症,长大后走路一瘸一拐。后经有关部门检查确认其为四等残疾。吴某虽有残疾,但其还不注意。当他看到村里的很多人都有摩托车时,自己也想过过摩托瘾。去年底,吴在打工时,从别人处弄来一辆二手摩托车。在没有办理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情况下,吴经常骑着这辆二手摩托穿行于乡村与城镇。
据起诉称,今年4月25日晨5时35分左右,吴驾驶这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花岗镇马塘村准备去合肥。当行至206线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路段处时,看到前方有一名老人从右向左过马路时,一下慌了神,摩托车一下将这名老人碰倒在地。事故发生,吴不知所措,甚至连报警电话都不知道怎么打。受害人亲属发现后拨打了救护和报警电话。吴与受害人亲属将伤者送往医院,但伤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交通事故致特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经依法调查分析认定,吴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由于吴某系无证无照驾驶,所以并没有购买相关保险进行理赔,赔偿均由吴某和家人承担。据记者了解,至今天开庭时止,吴某和家人仅筹集了1万元钱,吴某所在的村子帮其垫付两万元,但是距离应该赔付的金额还差很多。法庭上,吴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悔恨不已,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通讯员李平本报记者杨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