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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涂睿智通讯员卢清)日前,市创建绿色学校协调领导小组正式命名和平区第五十五中学、第八幼儿园为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至此,和平区已有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28所,全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近年来,和平区环保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环保局党组坚持把创建绿色学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部门协调配合,区环保局在区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通过联合下发文件、制定评审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奖励制度等方式,切实督促和推动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积极开展培训,使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明确创建目的,掌握创建方法,看到创建前景,从而极大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多次主动深入学校,免费提供学习资料,具体帮助指导创建工作,严格确保创建质量。
据了解,成为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需要满足十条标准,包括成立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幼儿园)要为环境教育课程和各种环境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设备、教具、环保藏书等物质保障和资金保障;结合各学科教学实际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主管教师要定期参加各级环境教育培训班,提高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水平;探索环境教学新模式,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环境保护研究性学习;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主题系列活动;开展未成年人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培养绿色消费观念,规范绿色行为习惯;校园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可绿化面积均已绿化;环境教育成果显著,师生环境意识显著提高,鼓励学生成立环保社团组织,参与学校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