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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品学兼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资助范围包括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中小学生4000名、初中生3000名、高中生2000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00名。资助标准按照不同办学层次的学生分类确定,按学期发放,所需资金通过“深圳-甘肃助学基金”收益和国家助学贷款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解决。小学为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为每生每年1500元,高中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为每生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