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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本报记者赵磊本报通讯员武红霞葛小东
一个四人抢劫团伙,在银行门口蹲点,筛选作案目标。6月份,在寿光市某银行附近上演了一场真实版的“现金大劫案”,几个年轻男子尾随取款人,将其刚从银行取出的9万元现金抢走。6月底,在淄博警方的配合下,寿光市公安局快速破获这起恶性抢劫案件,并连带破获2011年12月21日的另一起尾随取款人抢劫案件,在这起抢劫案中,受害人17万现金被抢走。
7月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四名嫌犯在被抓前夕,正筹划好了另外一起抢劫案。还没来得及实施,已经被捕。目前,四人均被依法刑拘。
刚取出的9万元现金被抢
“喂,是公安局吗?我才从银行取的9万块钱被人抢了,你们快来呀。”2012年6月6日,寿光市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群众报警。接到报警,刑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被抢的受害人张某惊魂未定。他向民警讲述了几分钟前9万元现金被抢的经过。
张某说,因为要取的现金数额比较大,他特意从家里找了个破旧的手提包,就是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谁料,当他骑电动车行至晨鸣路与文圣街交叉路口时,后面忽然跟上一辆轿车。轿车加速超车到他正前方停下,两个青年男子从车上跳下来,一把夺走了他放在车筐里的手提包。
“那俩人一看年龄就不大,都在20岁左右,有一个稍胖点,一个稍瘦点。他们手里拿着橡胶棍子和斧头,开着一辆桑塔纳轿车,我没看清车牌号他们就开车跑了……”受害人努力回想两名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却因为他们作案太迅速,没有提供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半年前曾发生同样抢劫案
“我们在侦破这起抢劫案的同时,想到了半年前发生在寿光的另一起抢劫案。两起案件的基本特征一致:都是尾随取款人进行抢劫;都是青年男子驾车作案;实施抢劫时,所持作案工具都是橡胶棍和斧头;从作案地点上来看,两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在同一个银行取款后遭遇的抢劫。”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对两起案件进行串并后,警方分析两起抢劫案很有可能是同一伙犯罪嫌疑人所为。
半年前的那起抢劫案发生在2011年12月21日,受害人孙某从银行取款17万元放在电动车的后备箱里,当他行至菜都路与文庙街交叉路口时,被两名驾驶别克君威轿车的男子抢劫。
民警对两起案件梳理发现,嫌疑人两次作案使用的车辆不一样。“几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买得起车的可能性比较小,作案使用的车辆,很有可能是租的或者借的。”办案民警分析道。
6月21日,民警在对某汽车出租行进行询问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据车店老板介绍,就在案发前半个月,有几个青年男子来店里租车,几个青年男子的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描述的抢劫嫌疑人的特征非常相似。
民警发现,这伙人租车登记时使用的姓名是刘某。正当民警们全力分析刘某的藏身之处时,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电话从淄博市公安局打来了。
放高利贷露了马脚
6月25日,寿光市公安局接到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说,刘某等三人在淄博涉嫌“抢劫”,已被淄博警方控制。专案组连夜赶到淄博,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当天晚上,淄博警方接到一名寿光群众的报警称自己遭遇抢劫。接到报警,淄博警方快速出警,并很快找到“受害人”李某位置。将李某及三名嫌犯刘某、肖某、陆某带回刑警大队后,李某长舒了一口气,说“终于安全了。”
面对民警询问,李某说,他报警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因为刘某等三人对他实施了抢劫行为,而是因为刘某等三人追着他要债。他拿不出钱来,又见对方人多势众,怕自己挨打吃亏,于是报警称自己被抢劫。
害怕自己谎报警情被警方处理,李某为自己辩解,“他们都没有工作,却天天吃喝玩乐,还有钱放高利贷,尽管没有抢我的钱,可谁知道那钱是怎么来的?”
淄博警方询问得知,刘某等三人长期在寿光租住,为查明刘某等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淄博警方这才打了电话给寿光寿光市公安局。
每次作案都详细筹划
专案民警将刘某等三名嫌犯带回寿光市公安局。审讯之下,刘某等三人承认了自己6月6日在寿光的抢劫行为,民警根据他们的交代,将另一条漏网之鱼肖某抓捕归案。
四人一开始只承认实施了一起尾随取款人实施抢劫的犯罪行为,专案组民警早已掌握了其犯罪证据,细细审讯之下,四人终于交代了2011年底尾随取款人抢劫现金17万元的犯罪行为,
姚某是团伙中年龄最小的成员,今年刚满16岁,寿光市田柳镇人。陆某今年18岁,黑龙江省铁力市人,肖某今年23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刘某,山东省肥城市人,今年23岁。以刘某为首的这个四人团伙成员,原先都在寿光某娱乐场所打工。嫌打工太累,挣钱太慢,“老大”刘某带领兄弟们辞职后做起了“大买卖”。
几番分析后,刘某决定在银行附近设埋伏,尾随取款人进行抢劫。别看刘某年纪轻轻,策划起犯罪活动来思维却相当缜密。“害怕被抓住,所以在抢之前就尽量把各种细节都考虑周全,干就干稳的。”刘某说。
从决定干这行起,刘某每天都会派两人到固定的银行门口蹲点,早晨6点半准时“上班”,10点半下班。工作的内容是记录每天去银行存款的人员特征,然后从中筛选符合“被抢劫”条件的人,最后跟踪他们,画出具体路线图。确定好“猎物”后,刘某去二手车市场租辆汽车,伺机下手。
为保万全,刘某抢劫前准备好假车牌,这样,即使受害人记住了车牌号,也照样找不到他们。得手后,刘某等人专挑没有摄像头的路口走,最终将车藏匿于某医院的“车山车海”中,待风声一过,再换上真车牌将车开走。
被抓前正打算再次抢劫
审讯过程中,民警了解到,就在被抓前夕,刘某等四人已经在寿光物色好了“新目标”,并且已经跟踪了几次,并画好了“路线图”只等时机成熟下手。
在这次行动中,“倒霉”的劫匪姚某还因为睡过头,耽误“蹲点”,而被老大罚写“检讨书”。专案民警看到这份“最牛”检讨书,哭笑不得。16岁的大男孩,应该懂得辨别善恶是非,他不为自己没走上正路写“检讨”,却为耽误犯罪写“检讨”。
“什么样的取款人符合你们的抢劫条件?”民警问嫌疑人陆某。“一般选择经常来银行取款的,手提兜看起来要鼓。再就是骑电动车的,最好是中老年人,好对付。”陆某说,他们第一次实施抢劫时整整蹲守了3个月,谁经常来银行取款,行走路线,哪个路段最适合下手,他们都已经十分清楚了。最后才从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准被抢劫者”中精挑细选了最符合条件的孙某。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再实施抢劫?”民警问。“不被抓住的话,应该就这几天,点儿都踩熟了,大哥说他已经在联系车了。”陆某说。
7月3日,记者从寿光警方获悉,目前四名嫌疑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