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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江西小伙小胥在徽州大道一家快捷宾馆订了一间房,进屋后发现房间质量差,不满意,当即要求退房,宾馆方却要求他支付50元“补偿费”,双方因此引起争执。今天凌晨3时,小胥交了30元钱才成功退房。
小胥赶到合肥已是深夜,不想打扰亲友,决定借宿宾馆。凌晨3点,他打的来到徽州大道上的一家宾馆,订了一个标准间。随后,小胥拎着行李打开房门,看了一眼之后,旋即转身离开。在他看来,房间太小,住着不舒服,于是要求退房。小胥当即找到值班服务员,但对方表示,退房可以,但要交50元钱“补偿费”。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服务员报了警。
包河巡警603巡控车赶到现场时,双方还在争论不休,但情绪都有所控制,只吵不动手。宾馆服务员说,是小胥自己订的房间,而且已经买单开票,不能说退就退。同时,服务员还强调,自己大半夜爬起来,影响了休息,凭这点,小胥也该补偿点损失。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都让一步,小胥支付了30元“补偿费”之后,全款退房。民警提醒,在宾馆订房时,最好先看房,再买单,谨慎做决定。
(吴彤梁迅本报记者谢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