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了解到,将在全市开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活动,以往的特色学校、绿色学校、数字化校园等单项评估都将统一整合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范畴。
今年首轮市级示范学校申报时间为9月份,以后每年申报1次,时间为当年4月份。对获得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原则上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整改不合格的学校将被摘牌。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均可申报。幼儿园主要申报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单项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申报特色学校、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示范学校、数字化校园等单项或多项评估;普通高中及职业类学校主要申报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数字化校园等单项评估。
申报市级示范学校评估或若干专项评估,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三年以上的办学历史;已通过县(市)区级示范学校评估认定;近三年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在办学行为方面没有发生违规或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
评估指标分为基础性指标和专项性指标两部分。基础性评估指标是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包括素质教育保障、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成效三个方面。基础性评估指标设定分值500分,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得分不得低于400分。
专项性评估指标目前设置特色学校、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数字化校园、体育艺术2+1项目示范学校等5项考核评估指标。5个专项评估指标各设定分值100分,申报市级评估各单项评估不得低于85分。
今年首轮市级示范学校申报时间为2012年9月份,以后每年申报1次,时间为当年4月份。对已获得市特色学校、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采取复查等方式予以过渡。
该方案实施后,市教育局原颁布的市特色学校、绿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评估文件同时废止。
(李兴鹏本报记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