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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8点半,天津市河北区房管局房委办副主任孙鼐打着手机走进办公室。孙鼐负责审核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等各类申请,及时发现住房保障家庭的违规行为,追回损失。
“住房保障监管是‘热活儿’,涉及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这项“热活儿”,她已做了多年,手机也成了群众咨询政策的“热线”。
三级审核三级公示,防止违规冒领
“我们要对申请家庭资格进行季度、年度的动态核查,防止出现违规冒领。”孙鼐打开一本厚厚的档案,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页、家庭收入和居住情况证明、患有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等材料一应俱全。“2008年以前我们审核全靠这些纸质档案。近年来,随着全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审核及监管的准确性和效率大大提高。”
截至2011年底,天津市已累计有45万户居民享受到各种住房保障政策带来的实惠。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还将新建保障性住房5205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新建各类住房建筑面积的一半。天津住房保障申请实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每周一,天津市级媒体都会刊发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员信息,各区有线电视台以及市国土房管局、区房管局政务网站也同步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张贴告示。通过媒体、网络公布保障性住房房源和租金、售价标准,配租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户一证,一证一房”,从申请到入住全程监管。
孙鼐4月接待过一位赵姓居民来访,因为没有及时向管理部门告知母亲去世的消息,被核查出住房面积超标准,赵某共多领取了8550元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联网核实后,房管部门停发补贴并在赵某办理实物配租时不予认定。无法申请廉租房的赵某着急地找孙鼐,孙鼐苦口婆心地劝他:“退了这8000多块钱,你就能住上租金合适的廉租房,以后只要符合政策标准就能安心居住,自己有个稳定的家。”退款之后,赵某很快被从“黑名单”中“解锁”,廉租房申请得到批准,5月就选到了满意的住房。
随时待命耐心接访,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按照规定,孙鼐只需每周四上午接待群众来访,但她告诉记者:“群众来访肯定都很着急,所以每天我们都尽力随时接待。”
11时25分,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吕先生前来咨询购房被系统锁定无法过户的问题。孙鼐当即找出吕先生的申请资料,并耐心答复:“由于您享受补贴,购房后住房条件超出政策标准,所以系统对有关信息拦截了,您需要先办理补贴退出手续再购房。”
11时40分,孙鼐起身离开,记者以为她要去吃午饭,她却反方向走到服务大厅。“得去窗口看看,一看接待人员的态度,二看有什么该解决的问题。”在一楼服务大厅,记者看到共设有5个和住房保障有关的窗口,分别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租房补贴等业务,电子屏幕滚动显示着相关申请提示。
12时,还没吃饭的孙鼐回到办公室,给一位来访过的杜大娘回电话。孙鼐告诉记者,今年杜大娘按规定时间办理了续租备案,由于她对政策理解有误,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备案手续较晚,导致可能少领一个月的补贴。孙鼐与市主管部门沟通确认,可以备案证明日期为准给她发放补贴,赶紧给杜大娘回电,仔细叮嘱杜大娘别忘记下次办理备案手续后及时提交。
前置监管程序,保障公平公正
“租房补贴保障方式灵活、受益人数多,但追缴违规领取的补贴款是让你拿出已经进了口袋、甚至花掉的钱,所以就没那么容易了。”孙鼐告诉记者,部分申请户在因住房、收入、家庭人口、婚姻等发生变化时未及时申报,造成违规。
发现违规后,孙鼐和同事会为每个违规户建档、寄送停发及追缴通知书、上门做工作。如果这些都不起作用,最后一个办法就是申请司法非诉讼执行,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处理决定的违规家庭,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今年上半年,河北区通过申请非诉执行,使20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违规家庭退缴了补贴。
“住房保障资源的分配,监管难于受理申请。”孙鼐深有感触地说,有限的资源必须用在刀刃上,才能体现公平正义。孙鼐建议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立法,前置监管程序,“毕竟政策在先,监管在后”,特别是有关部门在受理住房保障申请时一定要把好第一道关。她提倡居民申请保障住房签订承诺书。目前,河北区尝试将这一做法引用至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申请,效果明显,290户居民中只有2户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