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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5日讯(见习记者樊伟宏通讯员王霞刘新丽) 25日,记者从淄川区民政局了解到,淄川区201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确定为12332元,比去年同期提高约三倍。且不再区分户籍类别,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原则发放。
目前淄川区服现役义务兵共581人,需发放优待金716万元,立功奖励资金58万元,这些将于8月1日前全部按标准发放到位。同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服役满2年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4万元,服役满12年转业的士官,由原来的3.6万元提高到7万元,每多服役一年增加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