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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盖了章,我们就放心了,调解有了法院的认定,我们才觉得有保障。”近日,李伟和弟弟李阳拿到肥西县法院三河法庭的调解确认决定书,都松了一口气。之前为了姑妈留下的遗产,两人争得很不愉快,经过法院,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再到法院,短短半个月,彼此的心结已经打开。据悉,这是肥西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诉调对接试点基层法院之一,正式开始以诉调对接模式处理的案件之一。
兄弟纠葛半月化解
李伟是三河镇的居民,和弟弟李阳一起赡养独身的姑妈。姑妈临终前,遗言由李伟操办自己的后事,自己的存款除去操办后事的花费,剩余都给李阳。办完后事后,李阳认为哥哥花费过高,所要金额过多,不愿意予以兑现,为此,兄弟俩反目之下要上法庭辩个分明。三河法庭庭长苏绍军接待了两兄弟,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建议两人到当地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兄弟俩来到当地司法所的调委会,仅仅一个星期,两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不过,为了让调解协议有保障,二人向三河法庭申请对调解协议书进行确认。“这个程序为调解协议增加了强制执行力。经过法院确认后,一旦不能执行到位,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苏庭长如是介绍,这个案件若是经过法院立案、排期、审理、判决,不可能在半个月时间就让双方达成如此满意的结果。
诉调对接效率初显
据了解,自今年5月开始,肥西法院着手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三河法庭已经率先在5起案件中尝试了这一方式,并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集中在赡养抚养案件、继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务纠纷等,这几类案件如果能够先通过人民调解,往往能够让当事人的情绪更缓和,容易找到双方的利益共同点。”三河法庭的王慧娟法官如是介绍,他们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很多当事人另有隐情,却不愿在法庭上呈现。若此时委托给当地司法所或者村(居)委会,他们都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能够更快速找到问题的根本所在,就更容易解开他们的心结。“还有个关键问题,就是当事人先接受人民调解,再到法院申请调解协议书的确认,既不用交诉讼费,也不需承担诉讼的风险,协议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尝到了甜头,往往很愿意接受这样的方式。另外,我们也会在调解中适时参与指导他们的调解协议书制作以及在法律问题上的准确把握。”
多方联手定期沟通
目前,肥西法院积极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着力使其成为该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依托。法院在已有的“调解指导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基础上整合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四个基层法庭和重点乡镇园区、村居委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配备法官和专门的工作人员。4月,“小庙法庭驻社区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小庙镇拐岗社区挂牌,在我省属首例。
该院还与司法局、工会、妇联、消费者协会等联合制定有关委托调解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将民商事纠纷在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有望将这一机制扩展至刑事和解、行政案件和解等方面,将诉调对接全面延伸至法院审判工作的各方面。另外,在交警、计生、房产等部门设立巡回法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具有调解职能的商会、仲裁委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