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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机场边检站近日获悉,据日本驻华使馆通告,日本已于7月9日开始实施新的在留管理制度,为在日居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颁发“在留卡”,并逐步取代之前颁发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对已取得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外国人,自其从日本出境之日起一年内,可凭上述证件及钉在护照内的“再入国入国记录”卡(简称ED卡)背面加盖的“视同再入国许可”印章再入境日本,无需申办原贴纸式“再入国许可”。对于遗失ED卡或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外国人,日本法务省再入国管理局将为其签发“再入国许可期限证明书”,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可入境日本。
天津机场边检站提醒广大旅日公民,注意政策变化,确保行为顺畅。(通讯员冯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