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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曲广宁)关于深圳第一个安居房项目富通永福苑项目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出现的“霸王条款”(详见本报昨日报道),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官方回应表示,永福苑买卖合同涉及违法、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内容肯定是无效和要修改的,深圳将出台安居房买卖合同范本。
住建局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副处长姚卫城表示,永福苑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经过深圳市住建局审批,而仅仅是在住建局备了案,“我们只是关注了其涉及保障房性质的相关条款”。姚卫城认为,永福苑涉及其商品房买卖部分的合同条款本来就应该采用深圳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姚卫城同时表示,永福苑项目目前刚刚签署认购协议,还没到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候,关于市民质疑的一些条款肯定要修改,“不符合规定的条款一定要修改,涉及违法、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内容也肯定是无效和要修改的”。姚卫城同时表示,永福苑的买卖合同在修订后将公示。
“深圳市住建局已经在起草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但还没有正式出台”,姚卫城表示,安居房具有部分商品房的性质,其也就应该符合部分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法规,但同时安居房也有包括年限等不同的特点,“示范合同起草后会经过几个项目的试点和审批后出台”。
而即将开始申购的深圳今年最大安居商品房项目——中海阅景花园的买卖合同,住建局表示已经介入合同制定,将不会出现类似永福苑的“霸王条款”。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4万套,其中安居型商品房为17.6万套。作为深圳最主要的保障性住房方式,自“永福苑”开始,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将陆续进入销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