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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黄津特约通讯员/陈昕)为牟取暴利,汪某斌和黄某将100吨假冒伪劣钢材销售给施工场,日前两人被连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是记者从连南县“三打”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开展“三打”专项行动至今,连南查处欺行霸市案件590宗、制假售假案件491宗、商业贿赂案件12宗,涉案金额共计568.66万元。
5月16日,连南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一批涉嫌假冒伪劣钢材进入了某酒店工地。这个举报引起了该县“打假”专项小组的重视,立即组织公安经侦大队、质监、工商、住建、经信等部门前往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了八组涉嫌假冒“韶钢”的螺纹钢和两组线材已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经清远市质计所检验,结果认定不符合“韶钢”标准,为不合格产品。由于案情重大,涉案金额大,该案被移交连南县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公安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汪某斌和黄某从2011年11月份起,负责向连南某酒店供应了五批“韶钢”钢材。为赚取更多利润,除了第一批的100多吨全部是“韶钢”钢材,汪某斌从第二批开始掺入假冒钢材。
连南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汪某斌和黄某抓获归案。两人对在销售钢材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假冒钢材100多吨,总价值约人民币440000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院判决,汪某斌和黄某均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各自处罚金人民币20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