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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入选理由】
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债权最大化实现的重要保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改革司法拍卖制度,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代替拍卖机构单独拍卖,以“电子竞价”代替“击槌成交”,以互联网深度竞价代替传统拍卖模式,物理隔离利益关联,科技提升增值空间,着力解决低估贱卖、围标串标、职业控场等问题,确保了司法拍卖更加公正廉洁、公开规范、公信权威,并促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诚信建设。
【事例简介】
2005年,重庆法院将涉及经营性国有产权的司法拍卖场所指定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2009年4月,重庆高院出台《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将所有涉讼资产全部纳入重交所这个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同时,研制竞价自动运行操作系统,将竞买人安排在不同的竞价区,以电子编号的方式独立隐名竞价,使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场外人员之间完全分离。推出分工协作、全程监控等措施,着力规范竞买人、拍卖机构及重交所的行为,实现了司法拍卖整个过程“人为干扰基本杜绝,竞价程度不断加深,交易过程公开规范”。2010年12月,重庆法院正式启用互联网竞价交易系统。同时,指导重交所研发上线“诉讼资产网”,突破了局域网电子竞价因场地、设备对竞买人数的限制,实现竞买人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参与竞买。
自实行司法拍卖改革以来,重庆法院的司法拍卖成交率和增值率大幅提升。司法拍卖改革也提升了执行效率,成为破解“执行难”、反制规避执行的助力;司法拍卖公正廉洁明显增强。改革前存在的拍卖机构为揽得业务“围着法院转”、“围着法官缠”的现象已根本杜绝,司法拍卖更加公开、公正、透明。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召开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向全国推广重庆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的做法,并将重庆的“诉讼资产网”升格为全国性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