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向全省工商系统下发了《关于调整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下放省级企业登记管辖权。从即日起,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的登记管辖权将由省工商局下放至地方。
《通知》要求,申请按照《通知》办理迁移登记的企业,无需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迁移登记。 (谭超粤工商)
谭超、粤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