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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海洋、通讯员文燕媚报道:《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捧出”最高14万元为患病的广州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人员送去温暖(相关报道详见本报8月7日A1版)。谁有资格申请救助?怎样领取救助金?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以及重特大救助有什么申领条件?今天上午,广州市民政局出街“摆摊”,向市民宣传两套办法详细内容以及办理流程。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较之前2009年施行的《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新的办法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都有较大的提高,救助程序将进一步简化,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效率。其中,新办法将普通门诊救助由原来的当地低保标准的14%(原最高74.2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将困难群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年度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因病致贫每年最高救助4万元。
马海洋、文燕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