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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段思午实习生/刘若筠林泽端)东莞全市村级党组织可能全部升格为基层党委,原则上,党委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同时完善村领导班子、党群联席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
日前,东莞市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发布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1+2”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探索“一核心、两联席、三统筹、四公开”的机制。这是东莞新一轮农村改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强化党组织在基层的核心作用,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
100名党员支部全部升格
“一核心”是要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东莞将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拟力争到2013年底换届前,党员人数达到或接近100人的村(社区)全部改设党委,党员人数较少的村(社区),采取分片或就近设置联合党委,村级党委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在此基础上,探索打破以村民小组和自然村界限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模式,积极探索以村(居)民集中居住点、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为单位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为不同类型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东莞还提出,明确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的领导地位,原则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与村(居)委会主任分开设立,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
目前,东莞已设立了32个村级党委。东莞各村(社区)党员人数平均在100人以上,这也意味着,未来可能所有村级党组织都将升格为党委。东莞市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设立党委延长任期将提升基层党组织地位,增强基层发展决策的延续性,有利于基层稳定持续发展。东莞还将探索村级党组织书记跨区域任职交流制度。
探索外来工参与村民自治
目前,东莞个别村存在工作制度不健全、办事不透明、一些重大问题支部书记个人说了算、村民对村“两委”班子不信任等问题。
东莞提出“两联席”,把建立完善村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提高村级组织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发展基层民主的关键举措。凡村级重大工作事项、重大财务开支、重大项目投资、重要人事安排要由党组织提出初步意见建议,再提交班子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在完善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方面,东莞提出突出发挥党员群体作用,让党群联席会议成为党员参与村务的重要载体。同时东莞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在农村基层,村级很多事务直接涉及到他们的利益,而且他们中有相当部分是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才,可以将他们中的优秀代表纳入党群联席会议。这也是东莞探索异地务工人员参与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网络
东莞还将积极探索党组织统筹指导村民自治、村级经济组织运作以及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同时坚持承诺事项、决策过程、实施结果和群众意见的“四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上,使村委会更好地承担社会调解、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社会建设等管理服务工作。在全市逐步建立起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网络体系。
社会组织发展上,东莞提出促进以村(社区)党组织支持、指导村(社区)内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承接社会服务项目,大力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事务类、社区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推进协同共治。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公众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乡规民约、组织章程等,规范各类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