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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9月1日电(记者王书林通讯员吴玉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昨天下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办法》,要求全区法院紧贴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新疆高院采取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以此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源头治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办法》详细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内容,逐项细化评分标准并划定分值;敦促各级法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形势,保证司法业务与反腐倡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实现反腐倡廉研判分析、组织领导工作常态化。强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廉述职、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制度,确保党组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问题。要求法院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力避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现象。
《办法》列出了涉案款物管理细化分值,要求切实落实内部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审委会、院长、庭长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责;完善审判质效内控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核;落实司法评估、拍卖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司法拍卖统一网上运行监督机制;落实“收支脱钩”以及涉案款物管理机制,加强内部财物管理,严格执行诉讼收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规定,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苗头,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