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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有风险,赔赚都是正常事。但自己做生意赔钱后,却眼红别人做生意赚钱,于是向对方发送短信,以人身安全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段虎伦提起公诉。
段虎伦本是个生意人,2011年上半年,因经营不善,做生意赔了50万元左右。由于这些资金是向朋友借的,焦虑之下的段虎伦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不久,他在外地捡到一个驾驶证,里面有河南人王某的身份证。2011年12月,段虎伦用王某的身份证办了手机卡,继而在外地办了一张银行卡,用银行卡绑定了手机。今年5月,段虎伦见同乡段某经营有方,企业发展迅速,就把目标对准了段某,从5月10日开始,他用以王某名义办理的手机卡,给段某发短信索要50万元,让段某把钱打到他用王某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里,否则就“打死”他。段某接到敲诈短信后,一边与段虎伦周旋,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18日,段虎伦给段某连发几条短信要他赶紧汇款时,被赶来的公安干警当场抓获。(侯智勇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