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志毅通讯员/刘铭)为减轻企业运营成本,给企业营造更好的经营环境,从今年9月1日开始,仲恺高新区取消企业治安联防费。此外,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仲恺高新区在今年8月1日起已经取消征收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
根据2011年仲恺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情况,2011年,仲恺高新区各园区、镇(街道)征收企业治安联防费共计约100万元。各镇(街道)治安大队收取的企业治安联防费无需上缴区财政,由各镇(街道)财政自行安排,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治安联防队员的工资、福利、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惠州市惠浦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煌兰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属于500人以下规模,以往每个月要缴纳150元的治安联防费,一年要缴纳1800元。
仲恺高新区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份之前,各镇(街道)尚在向个体工商户、工商企业征收治安联防费。根据收费标准,各个体工商户、工商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桑拿浴室、采沙、采石场、生产性废品回收行业等每个月要缴纳500元的治安联防费;国营、集体、个体合资工厂100人以下规模每月收取100元,101人至500人规模的每个月收取150元的治安联防费。”
不过从今年9月1日开始,高新区将不再向企业收取治安联防费。对于已经缴纳2012年全年治安联防费的企业,将按照“谁收费、谁退款”的原则进行退款。仲恺高新区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停征企业治安联防费,兑现对企业的退费政策,让企业看到仲恺管委会为企业减负的决心。缴费者可在2012年10月31日前凭缴费票据,到原收费单位退回已缴交2012年9月1日后的治安联防费。
接下来,仲恺区财政部门将联合区物价部门,测算取消治安联防费该收费项目后各镇办治安工作的经费缺口,确保治安员的工资以及其他治安管理设施的投入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