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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法院系统第十一期预备法官培训集中教学阶段圆满结束,全市三级法院13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中,市高院优化了培训师资,更新了培训内容,丰富了教学形式。一是师资结构优化调整,启用基层优秀青年法官。法官学院通过多次调研,了解到“预备法官”群体希望接触更多基层优秀法官,获得更多来自一线的办案经验。因此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注重发现后备师资力量,让一些基层优秀青年法官积极参与教学策划和创新,进一步优化了师资结构。
二是课程设计注重更新,拓宽学员专业视野。本期培训课程分为“综合职业素养”与“司法实践能力”两个教学版块。在第一版块中,新开设了《案件当事人的心理分析》和《心理健康之阳光心态》等课程,多角度关注审判工作中当事人与法官的心理状态,帮助学员掌握面对压力保持健康心态的方法和途径,提升学员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在第二版块中,新开设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问题解读》、《著作权法修改纵横谈》、等课程,着眼于立法前沿与法律适用,拓宽了专业领域。
三是教学形式生动活泼,激发学员主动参与热情。尝试建立三人组合授课团队,由一位法官学院专职教师与两位基层一线法官共同开设“三人行”访谈系列,包括《“三人行”之核心价值观》、《“三人行”之青年法官的成长》,形式生动活泼,内容贴近实际,受到学员好评。为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强化现场教学模式,组织学员到西青法院参观并观摩庭审;针对“区县法院青年法官骨干暨师资研修班”的两个观摩庭视频,深入讨论庭审中程序与实体部分的优点与不足,促进学员主动发现问题,尝试解决问题。(天津政法报 张荣)